一、专业代码与名称
专业代码:030102T
专业名称:知识产权
二、学制与学位
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三、培养目标
本专业坚持法学和特定理工科专业相结合,强化知识产权理论与实务,培养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既具备系统的法学和一个特定理工科专业的基本知识,又具有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运用能力的复合型知识产权实务人才。
四、培养要求
1.素质要求: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基本原理,树立科学的世界观,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的人文修养,较强的现代意识和较高的专业素质,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思维方式;掌握科学锻炼身体的基本技能,受到必要的军事训练,达到国家规定的大学生体育和军事训练合格标准,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
2.能力结构要求:具有良好的自学习惯和能力,有较好的表达交流能力和计算机及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具有综合运用理论知识和技能,从事法律、科技和知识产权工作的基本能力;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和创造性思维能力,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熟练运用、分析信息的应用能力。
3.知识结构要求:掌握一门外语和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掌握法学的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法律制度;掌握一个特定理工科专业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掌握知识产权保护、管理、运用的专业知识。
五、专业特色
1.注重学科交叉与学科融合。针对知识产权学科特点,创新培养模式,使学生掌握多学科融合交叉的知识。
2.强调理论和实务的结合。在学生系统掌握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理论的同时,通过开设实务课程,加强实习环节,为学生提供与社会实践对接的机会。
3.强化政府、企业和高校多方主体的协同培养。聘请知识产权政府主管部门和企业界的实务专家担任实务导师,开设实务课程和实务论坛,实务专家直接参与学生指导和培养的全过程。
4.突出课程的模块化设计。实施公共课程模块、法学模块、知识产权模块与工科模块相结合的模块化培养方案,培养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特别是社会急需的专利人才。
六、主干学科
法学、知识产权、特定理学或工学学科
七、品牌课程
民法、知识产权导论、专利法、知识产权信息检索、专利代理实务、知识产权诉讼实务
八、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1.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172.5学分方可毕业。其中必修146.5学分,选修26学分。
2.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湘潭大学普通本科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可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九、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见附表1)
十、辅修/双学位专业修读要求
本专业学生在修满本专业学分授予法学学士学位的同时,应该选修一个理工双学位专业,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中任选一个,所修学分应不低于45学分(具体见各辅修/双学位专业课程设置与教学进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