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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优质研究生教学案例/主题案例培育项目

实施办法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6-11     查看次数: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和研究生教育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我部研究生案例教学水平,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培养,推进教学改革,结合我部研究生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凡学部在编和特聘的教师,都可以书面申请优质研究生教学案例/主题案例培育项目。

二、教学案例的编写应准确把握案例教学实质和基本要求,将案例编写与基于案例的科学研究相结合,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开发和形成符合案例教学要求的高质量教学案例。具体编写要求和范例参见“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法律专业学位案例库相关文件。

主题案例的编写应从法学角度研究中国问题、总结中国经验、讲好中国故事,为建构中国自主知识体系提供案例视角,做出案例贡献。具体编写要求参见“中国专业学位案例中心”官网相关通知。

三、该培育项目每年确定10项,学部对立项项目予以经费资助,每项拨给启动费1万元。若评为省级项目增加1万,评为国家级项目另增加1万。该项目经费从双一流学科建设经费中开支,由立项者以报账的方式支出。自经费拨付下来一年内使用完,逾期未使用的经费将收归学部。

四、申请优质研究生教学案例/主题案例培育项目,需按规定填写并提交《项目申请表》等申报材料。

五、每三年开展“优秀研究生教学案例/主题案例”评选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案例编写者予以奖励,同时优秀案例上传至我部教学案例平台。

六、本项目自2024年6月开始实施,实施期限为三年。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法学学部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2024年6月10日

附件1:法学学部优质研究生教学案例/主题案例培育项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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