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有关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以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途径报考学部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除满足学校的报考条件外,还需满足学部的外语和创新成果要求。
一、“申请-考核制”考生应满足要求:
(一)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雅思IELTS≥6.5;
(3)托福TOEFL≥8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5分。
(二)创新成果要求:
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在CSSCI(含扩展版)或SSCI或SCI或EI或CSCD或北京大学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法学学术论文一篇。
二、“硕博连读”考生应满足要求:
(一)外语水平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
(2)雅思IELTS≥6.5;
(3)托福TOEFL≥80;
(4)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PETS-5)≥65分。
(二)创新成果要求:
以第一作者(含导师第一作者、申请者第二作者)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5000字以上的法学学术论文一篇。
三、本要求由湘潭大学法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解释。
四、本要求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2024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