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招生政策调整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按照教育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自主确定不同学科、类别研究生教育形式,根据培养要求分别制定培养方案,统筹全日制与非全日制研究生教育协调发展,坚持同一标准,保证同等质量。
按照教育部的上述规定,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发生了如下几个方面的较大改变:
一是由单证改变为双证。之前的在职攻读法律硕士的学生只能获得学位证书,不能获得研究生学历证书。2017年之后入学的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研究生将获得学历证与学位证。
二是报考条件发生调整。之前,报考在职攻读法律硕士学位的考生必须参加工作满三年以上,2017年之后取消了工作年限的报考条件。
二、报考条件
1、报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的考生的本科专业应为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2、报考非全日制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的本科专业不受限制。
三、招生规模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7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指标为40人(最终招生人数会有所增加,以教育部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四、报名时间
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按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缴纳报考费的时间为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其他时间无法网上支付。
五、入学考试
1.初试时间:2016年12月24日-12月26日。
2.初试科目: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法律(法学)、法律(非法学)均为全国统考。其中,101-政治理论、201-英语一、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397-法硕联考专业基础(法学)、398-法硕联考专业基础(非法学)、497-法硕联考综合(法学)、498-法硕联考综合(非法学),以上科目均为全国统考或联考科目,有关考试内容请参照教育部统一编制的考试大纲。各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湖南湘潭市湘潭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411105)
联系电话:(0731)58292051(研招办)
传 真:(0731)58292695
网 址:http://yjsc.xtu.edu.cn/
E-Mail :yzb@xtu.edu.cn
学校联系人 :杨老师 夏老师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联系人:言老师,联系电话:(0731)58293566
E-Mail:2173575137@qq.com
热忱欢迎广大有识之士报考湘潭大学非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
201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