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做好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我院的复试工作管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宁缺毋滥。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核心的原则,选拔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大力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主动适应国家需求,促进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协调发展。
4.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总体要求
我院201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规定,切实加强领导、严格复试管理、规范工作程序、确保我院复试录取工作公平有序地进行。
三、管理机构
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职责:统筹协调、现场巡视,全面负责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组长:肖冬梅
副组长:黄德华、欧爱民
成员:王国征、李蓉、黄明儒、张全民、张义清、彭熙海、吴勇、刘友华、蔡高强。
学院成立各专业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由相关学科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由本学科硕士研究生导师组成。各专业复试小组要安排专人对考生复试情况进行文字记录。
四、复试的具体要求
1、我院根据学校的要求,执行教育部划定的《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A类地区复试分数基本线;
2.已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推免生在推荐阶段已进行了复试,不再参加本次复试;
3.最终复试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总指标数-推免生数)*1.2。
4.复试时间安排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2016年硕士研究生(学术型)入学考试复试安排表
专业 | 科目 | 时间 | 地点 |
学 术 型 法 学 硕 士 | 英语听力 | 3月22日中午 13:00—13:30 | 民商法、宪法行政法、国际法、刑法、法学理论、经济法、环境法、民法专业知识产权方向 逸夫楼210 诉讼法、法律史 逸夫楼208 |
专业课考试 (笔试) | 3月22日下午 14:00—15:00 | 民商法、宪法行政法、国际法、刑法、环境法、经济法、民法专业知识产权方向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东附二楼201教室 诉讼法、法学理论、法律史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609教室 |
英语口试 | 3月22日下午 15:30—18:00 | 各专业: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东附二楼201教室 |
面试 | 3月22日晚上 19:00-22:00 | 民事诉讼法专业: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楼306室 |
3月22日晚上 19:00-22:00 | 民法专业知识产权方向: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楼308室 |
3月23日上午10:00—12:00 | 刑法专业: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楼302室 |
3月23日 上午8:30—12:00 | 宪法行政法专业: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楼305室 刑事诉讼法专业: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楼306室 国际法专业: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楼307室 民法专业: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楼308室 法理专业: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6楼602室 法律史专业: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6楼603室 经济法专业、环境法专业: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6楼607室 |
注意:
(1)3月22日面试的同学下午18:45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07室等候各自专业秘书点名,点名后随秘书到各自的面试地点进行面试。
(2)3月23日刑法方向面试的同学上午9:45到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楼302室等侯专业秘书点名。其他方向面试的同学上午8:15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东附一楼会议室集合等侯各专业秘书点名,点名后随秘书到各自的面试地点进行面试。
(3)小语种(日、德、法等)考生22日中午12:50在外国语学院106候考,13:00开始考试.
2016年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法律硕士招生复试安排
法律硕士(非法学类) | 英语听力 | 3月22日中午 | 逸夫楼(208) |
13:00—13:30 |
英语口语 | 3月22日下午 |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东附楼201教室 |
15:30—18:00 |
专业面试 | 3月22日晚上 |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三楼308会议室 |
19:00—22:00 |
法律硕士(法学类) | 英语听力 | 3月22日中午 | 逸夫楼(208) |
13:00—13:30 |
英语口语 | 3月22日下午 |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东附楼201教室 |
15:30—18:00 |
专业笔试 | 3月23日下午 |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六楼608 |
16:00—17:00 |
专业面试 | 3月23日晚上 | 第一组: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08会议室(具体分组请到面试地点查看) |
19:00—21:00 |
3月23日晚上 | 第二组: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306会议室(具体分组请到面试地点查看) |
19:00—21:00 |
注意:
(1)小语种(日、德、法等)考生22日中午12:50在外国语学院106候考,13:00开始考试
(2)专业面试各考生3月23日下午18点50到面试地点找复试秘书签到,19:00开始面试。
(3)307教室为候考教室,可在里面等候 。
专业课笔试内容由各二级学科专业自行命题;复试考试科目见《湘潭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目录》。
5、面试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知识结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行考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分,具体面试形式由各二级学科专业自定。参加面试时,考生可以提供反映自身能力和水平的相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等)。
6、成绩核算
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及所获得奖学金等级的基本依据。最后总成绩计算方法:
①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其中专业课成绩占10分、面试占10分、听力占5分、口语占5分)
②初试总成绩÷5×0.7 = A
复试成绩B = B1(专业课成绩)+ B2(面试成绩)+ B3(听力、口语)
③最后总成绩C = A + B
7.公示制度
我院将复试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统一公示。
五、录取原则和奖学金
1、录取原则
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
2、奖助学金
学院将为所有人事档案在校且无固定工资关系的全日制脱产在读研究生设立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未调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档案的考生不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助学金。
(1).录取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政策
资助类别 | 资助等级 | 资助比例 | 学业奖学金标准(元/年) |
硕士研究生 | 特等 | 20% | 10000 |
一等 | 20% | 8000 |
二等 | 20% | 5000 |
三等 | 20% | 3000 |
(2).新生学业奖学金:
1)推免硕士研究生给予特等学业奖学金;
2)第一志愿报考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且达到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自划线的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优先给予二等及以上学业奖学金;
(3)助学金:6000元/年;
2016年3月17日
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附:2016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研究生复试方案(研究生院反馈).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