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2日,湘潭大学首届党内法规研究生创新论坛召开,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南通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邵阳学院等高校,《党内法规理论研究》编辑部等五十余位权威专家和青年学子参加论坛。武汉大学法学博士汤景业、南通大学硕士研究生王雷、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姚靖、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黄小龙、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向嘉晨、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研究生周全、武汉大学硕士研究生刘韵笛、湘潭大学硕士研究生曹旺、福建农林大学硕士研究生李艺慧等10位主报告人作了主题报告。来自中国人民大学、华东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武汉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湖南科技大学、邵阳学院等国内高校的知名学者分别对主报告人的发言进行了点评,专家们从自身的专业背景和工作领域出发,进行了多学科、宽领域、多视角的激烈讨论,把党内法规研究推向了新的高度。湘潭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湘江青年法学》编辑部根据会议报告和点评情况,形成此次会议的报告实录共四篇,供各位领导、专家、同仁参考。
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姚靖作《基于知识图谱的党内法规研究可视化分析》主题报告。姚靖博士运用知识可视化分析工具CiteSpace对党内法规文献进行分析后发现,党内法规研究的基本学术体系虽然已初步勾勒,但还存在学科视阈不够宽广、研究方法较为单薄、基础理论尚有较大争议的问题。因此,党内法规的研究仍具备较大的发展前景和拓展空间。基于此,报告人从三个方面对党内法规未来的研究进行了展望:一是要拓展学科研究领域,鼓励多学科参与及跨学科研究,为党内法规的研究提供多维视角;二是要丰富党内法规的研究方法和分析工具,将理论与应用、定性与定量研究有机结合,不断突破现有研究空间;三是要着重攻克问题难点,并深度挖掘具备重大理论价值和应用价值的研究主题,不断推进党内法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建设进程。
湘潭大学博士研究生黄小龙作《纪法衔接理念重释与机制重塑——以纪法执行程序衔接为分析视角》主题报告。黄小龙博士首先对纪法执行程序衔接的三种理论模式进行了介绍,并从审查调查程序衔接和结果处理程序衔接两个层面对纪法衔接理论模式进行评析。作者认为,从目前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安排来看,学者和执纪执法实践逐步趋向于“纪在法前”的衔接模式,但这种模式潜藏纪检监察“重复劳动”以及纪法处置结果冲突等弊端。报告接下来对“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原则进行了论述,作者指出,对于该原则的真意探求,应当分别从“四个意识”的政治站位高度、“破纪”必先“破法”的逻辑基础、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的目的预期三个维度进行把握。报告最后提出纪法衔接在理念层面应当贯彻从严治党的政治遵循和法律优先的法治理念;在机制层面则宜从监督、调查、处置三项权能属性出发构建相应的纪法衔接模式。
华东政法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章志远教授、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副院长穆远征副教授、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刘建湘讲师针对主题报告作了点评。
章志远教授认为《基于知识图谱的党内法规研究可视化分析》这一文章主要涉及的是学术评价的问题,姚靖博士能够运用知识可视化分析工具对党内法规文献进行作出一些比较细致的分析,非常值得肯定。但文章也存在着不足之处,第一,文章用语不够谨慎和周延。第二,存在“评价维度单一”的问题。第三,文章的深度不够,学术底蕴不足。针对这些问题,章志远教授对文章的修改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文章的用语要慎重、准确,在写作过程中要反复斟酌。二是要针对“评价维度单一”的问题进行思考,可以从多个维度对党内法规的研究进行评价。三是可以对文章进行更深入、更细致的挖掘。《纪法衔接理念重释与机制重塑——以纪法执行程序衔接为分析视角》这篇文章的不足之处有两点:第一,文章的问题意识不强,文章没有将研究的问题交代清楚;第二,文章的论据不够准确、全面、充分,以文本中的条款作为论据时,不能孤立的理解条款,应当结合整个文本对其作出系统的解释。
穆远征教授认为纪法衔接不仅仅涉及党纪和监察法的问题,与诉讼法也存在很大的联系。《监察法》的出台不仅仅是与党纪的衔接,其实质上更是一种融合。就程序法的角度而言,纪法衔接的目标在于规范党的领导和行为。《纪法衔接理念重释与机制重塑——以纪法执行程序衔接为分析视角》这篇文章的作者基于我国的国情,从预防的角度出发,出于对监督职能的重视把纪放在法前在逻辑上具有准确性,但对纪法衔接的研究还有待深化。
刘建湘讲师认为《基于知识图谱的党内法规研究可视化分析》这一文章的研究方法有诸多可取之处,但对问题研究的趋势没有很好的把握,存在深度不够的问题。《纪法衔接理念重释与机制重塑——以纪法执行程序衔接为分析视角》这篇文章的部分结论有待进一步商榷,文中提出的部分问题在现实层面已经解决。
在小组讨论环节,伍华军教授表示姚靖博士的文章更多的是一种对研究者的研究,这种研究本身就具有重要性。《纪法衔接理念重释与机制重塑——以纪法执行程序衔接为分析视角》这篇文章部分结论与新的制度实施后带来的客观结果不一致,结论可能存在不准确之处,可以结合纪委监委办案实务以及制度规范对文章进行修改。
胡肖华教授认为《基于知识图谱的党内法规研究可视化分析》这篇文章采取用数据来说明问题的方法是一种方法创新,但是文章的深度不够,没有将要解决的问题表达出来。只有真正指明哪些问题是党内法规研究的学者应当涉及而没有涉及到的问题才更有意义。《纪法衔接理念重释与机制重塑——以纪法执行程序衔接为分析视角》这篇文章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纪法衔接的问题表述不准确,纪法衔接实质上是一个程序问题,好的制度可能会在实施的过程中发生偏差,任何没有程序保证的制度都是没有活力的,因此需要通过程序来保障制度的运行。(文/宁嘉,图/陈顺祥)
(根据现场会议速记、录音总结和部分专家书面点评意见整理而成,如有谬误或纰漏,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