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明确提出,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湘潭大学党委副书记廖永安是法学方面的专家,他认为党代会报告把完善社会治理体系的关键因素梳理得非常细密。
廖永安建议,我省应抓紧制定多元化纠纷解决促进条例,推动纠纷解决的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进一步强化社会治理中的科技支撑作用,深入推进智慧司法建设,解决人工智能的技术性与司法规则性融合等基础性问题;完善信息化平台建设,解决技术标准不统一、数据互联互通受制约、无法实现部门之间的协同等问题。进而在我省社会治理中形成全民共建共治共享,德治自治法治有机融合,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双轮驱动的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