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民盟湖南省委秘书长刘春阳同志带队,在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进行调研。 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罗重海院长、米朝晖副院长到会指导了本次调研活动。
民盟湘潭市委副主委、湘潭市政协常委、湘潭大学宪法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尹华容同志参加了座谈会,并就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提交了书面研究报告。
目前,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还在检察院试点过程中,尹华容副主委在发言中指出:
一,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纾困,涉案企业合规非常有必要。二,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目前是由检察院主导,但是,下一步,监察、公安、法院等多部门的协作非常有必要。三,对于哪些涉案企业进行合规审查应当有要求、有条件、有范围。单位犯罪的界定必须考虑单位意志的客观存在。合规审查的目的应当是为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应当是为了保就业稳增长。四,企业的替代责任承担方式不能是以罚金一罚了之。五,第三方评价机制组成人员应当吸收政府部门的意见和同行业企业的意见。
尹华容副主委的意见受到涉案企业合规审查课题主持人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主任胡勇平博士等与会同志的高度认可。未来,民盟湘潭市委就继续关注涉案企业合规审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