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学法律学院于今年8月26日至30日举办为期四日的公益法研修班,在400多名申请者中筛选40人参与此次研修课程。我院2016级本科生陈昕蔚同学亦有幸成为其中的一员,与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武汉大学等全国各高校学生共同学习公益法相关知识。
本次研修班以内地暨港澳台地区公益法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实务人员进行授课为主,参访香港相关法律机构和政府部门为辅。课程内容包括“公益法概述”,“公益律师的现实与挑战”,“内地公益法的现状、发展、挑战和机遇”,相关部门法、公约等内容的梳理以及两岸三地实务人员从事公益法律的经验介绍和分享等。旨在让大家深入感受两岸三地公益法的现实情况以及香港“一国两制”的特色,主办方组织了参观香港廉政公署、高等法院等法律机构的活动。
香港廉政公署(ICAC)是一个完全独立于香港政府的独立反贪机构,廉政专员由首长提名,中央任命,并且要通过高标准的人品考核才可就职。廉政公署自成立近50年来,从未背离其执法、教育与预防的使命,通过“执行处执法”“防止贪污处亲自调查防贪”“社区关系处教育”的方式,使香港从黑暗岁月走向法治社会。香港廉政公署工作人员还通过数据、视频等方式,向大家展示了香港廉政公署在香港地区发展过程中发挥的巨大作用与成效。2018年3月,国家监察委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廉政建设迈向了新时期,而香港廉政公署的发展历程也给了监察委发展新启示——“重教育,重效率,廉洁反腐入人心!”
在高等法院的参观,更让人感受到香港法院的“便民”。香港高等法院中有一间科室专门用于给无诉讼代理律师的当事人查阅资料和咨询,其中摆满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诉讼程序、诉讼费用以及相关实体法律的法律文本,并配有一定数量的电脑供当事人查阅案例与判决,法院的“便民、利民”真正落到实处。此外,在这几天的学习中,学员们看到了《反家暴法》在 “何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消极性暴力该如何界定”“经费保障与牵头机构”等等方面的不足;国内对残疾人士的“合理便利”与“无障碍”亟待从社会模式、个人模式和残障模式上提高;LGBT群体和“跨性别就业歧视第一案”更告诉我们要给予多元性别人群平等的对待,这不是疾病,而是人权。同时,在与张耀良大律师、“念斌案”代理律师张燕生律师等多为实务人员的交流中,也让同学们明白,“公益心远远比一部公益法来得重要,只要有一颗公益之心,在哪个方向都可以成为公益法的专家。”
此次研修班虽然时间不长,但是却干货满满,开拓了眼界,更在与专家学者的朝夕相处中建立了良好的师生关系。陈昕蔚同学通过考核,顺利结业,香港大学法律学院系主任赵云教授颁发证书,傅华伶教授主持了闭幕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