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治实践与公益服务系列主题讲座】“刑事法律援助中的使命与担当”圆满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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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2月19日晚,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湘潭大学国家级法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湘潭大学法治实践与公益服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主办,湘潭大学社会权益法律救助中心承办的湘潭大学法治实践与公益服务系列主题讲座——“刑事法律援助中的使命与担当”通过线上方式顺利举行。湖南人和人(湘潭)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许伟律师、陈彩虹律师受邀主讲,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师林艺芳副教授、吕晓刚副教授受邀与谈。穆远征副院长、2020级法学三班刘郑聪(法援成员)担任主持人。400余名师生参加线上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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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伊始,穆远征副院长在介绍本次活动背景时指出,法律援助是一项高度体现法律人“德法兼修”素养的工作,本次活动邀请两位在法律援助工作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律师,为大家分享传授执业经验,希望广大法科学生牢固树立法治精神和公益服务理念,做一名卓越的法治人才。

在讲座中,许伟律师阐述了法律援助对于社会以及律师自身的意义,他指出,法律援助是一份意义非凡的工作,是律师制度的奠基石。而对于律师个人而言,从事法律援助这类公益事业也是接受历练的最佳选择。情理与法理的结合是刑事辩护的要义,他鼓励那些持有悲天悯人的情怀与百折不挠的精神的同学为刑事辩护律师这一行业注入活力。许伟律师还以曾处理过的某“投毒案”为例,为同学们细致讲述案件处理过程中的难点、疑点以及其中的逻辑关系,并总结出“应在工作中检验自己,提高自己;于案例中认知社会,感悟生活”的经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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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彩虹律师从法学专业学习以及调研等经历出发,与同学们分享自身对法律援助事业的热爱,并从三起真实案例向同学们说明作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的困难与思考。陈彩虹指出,在刑事辩护中,要做到“实体辩护”与“程序辩护”并重,对于每一件刑事案件都需要了解其背后的犯罪成因,平等对待每一位当事人,注重刑法基本原则的同时也需多方位对案件进行思考。对于办理法律援助案件需要具备的特质,陈彩虹律师表示“态度至上,专业并行”是优秀刑事法律援助律师最重要的特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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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谈环节,林艺芳副教授简析了中国法律援助制度的完善历程及其对于法治发展的重要性,并针对刑事法律援助覆盖面较窄、刑事法律援助律师较少等问题提出自己的思考。吕晓刚副教授提出,法律援助服务既要“扩面”也应“提质”。对于如何使刑事法律援助成为兜底保障、如何处理事前准入审核与事后评估、如何处理过错惩戒与正面激励,已成为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三个重要切入点,解决这些问题需要各位法律从业者全心投入,也需要设置一定的准入门槛,使质量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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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后的现场提问环节,同学们踊跃地向两位律师提出自己的疑惑与思考。其中既有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作为刑辩律师的专业性问题,如宋昊原同学提出对证据存疑类的相关问题,许伟律师给予了“证明标准难以量化,对于关键问题需排除合理怀疑”的回答。朱晨星同学提出,该以何种方法克服自身主观能动性对案件造成不良影响,两位律师认为要从法律的立场出发,坚持自己的职业定位,做好自己的辩护职责。另外,也有同学提出成为刑事法律援助律师等职业规划上的问题。许伟律师和陈彩虹律师为同学们一一解答,并鼓励同学们树立自己的信念与理想,为中国未来的法治建设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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