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工作安排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9-18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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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学部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的工作,根据《湘潭大学2024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简章》等上级推免文件要求,现就学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接收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硕士生、直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具体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按需招生。

2.坚持把考查考生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作为复试的重点,选拔具有创新能力、良好学术潜力或实践能力的人才。

3.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做到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4.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切实维护考生的正当权益。

5、申请直博生的学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二、组织与管理

学部成立由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学位点方向负责人组成的学部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的推免复试、录取工作。

三、申请条件

学部接受推免生需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

2、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3、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需学分绩点排名在所学专业前10%,英语六级500分以上,并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要求提供佐证材料)。

四、推免类型和接收专业

学部法学硕士学位授权点、法律硕士学位授权点均接收硕士推免生。

学部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接收直博生。

接收直博生总额原则上为1名,不接收需要保留入学资格的推免生报考。

1、硕士生: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030100

法学

2

035102

法律(法学)

3

035101

法律(非法学)

2、直博生:

序号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

030100

法学

2024年拟接收推免生的接收人数以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为准。

五、申请程序

(一)预报名的同学

1、9月5日--9月17日,申请人进入“湘潭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报考系统”,https://yzbm.xtu.edu.cn/logout),招生项目“全国优秀大学生推免生预报名”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将生成报名号,注意保存),通过报名号和密码登入“报考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照片及相关材料(材料要求见后)。

2、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被接收的推免生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按照预报名拟接收的专业填报志愿,未按拟接收专业填报志愿者视作自动放弃。届时,我院将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放复试通知和拟录取通知,推免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接受并确认,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未预报名的同学

1、9月28日开始(具体开通时间以教育部开通的时间为准),登入“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我院将根据接收指标剩余情况决定是否发放复试通知和组织复试,具体安排以我院的通知为准。

2、申请人须在10月15日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的结束时间为准)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注册,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网上报名并网上缴费(未缴费视为放弃推免生资格),申请报考学院和专业。

3、申请人名单经我院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应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确认,并及时与学院联系。

未预报的同学在复试前须提交以下材料(预报名的同学在“报考系统”中提交):

1、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外语水平证明(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托福、雅思等证书或成绩单);

3、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1份(附件1),申请直博生须另提供2份《专家推荐书》,由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的2名副教授以上专家撰写推荐意见、签名并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模板见附件2);

4、在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奖证书等复印件,以及其他可以证明自己能力或成就的材料(论文提供封面及首页,没有可不提供);

5、各类获奖、资格证书等体现自身学习和工作能力的材料(没有可不提供)。

6、《湘潭大学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报考系统”中可以直接导出,需本人亲笔签名,再上传。未预报名的同学不用提交。)

以上材料具体提交的时间和方式以通知为准。

六、复试流程

复试时间与形式以学部通知为准,复试主要采用面试方式,考察学生的德、智、体、能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包括学生的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并作出具体评价,给出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全程录音录像。

七、 录取

1、录取要求:

(1)学部根据招生计划、申请者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学术诚信表现、平时学习成绩、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对复试成绩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和被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认定为学术不端者,不予录取。

(3)复试后学院审核确定待录取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公示拟录取名单。公示无误后,学院将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院招生办。学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复试通知。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学校推荐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推免生无效。

2、注意事项:

(1)所有推免生都必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待录取通知,否则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2)已被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同时须在入学报到时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八、监督和复议

1、学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由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研究生院和学部推免复试监督小组进行全面监督。

2、有直系亲属报考的,相关工作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不得参与本次接收推免生工作。

3、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学生如对公示名单有疑问,可通过电话或者E-mail与学校或者学部进行联系。

、其他注意事项

1、住宿、学费等其他事宜,请以2024年招生简章为准。

2、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报名期间招生主页公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3、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资格。

4、兼职博士生导师不招收直博生。

联系电话:0731-58293566 黄老师、屈老师

欢迎广大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报考湘潭大学法科研究生!

湘潭大学法学学部

2023年9月13日

附件1湘潭大学2024年推荐免试攻读

附件2湘潭大学2024年招生推荐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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