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17日,“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编纂系列研讨会之生态环境责任编”在北京成功举行。研讨会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和北大法宝(北京北大英华科技有限公司)承办。
本次研讨会的研讨主题是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草案)第五编生态环境责任编编纂研究的疑难问题。研讨会共分三个单元,分别为“生态环境行政责任入典”“生态环境法典与民法典的立法衔接”和“刑事责任与纠纷解决机制在责任编的编纂”。我院吴勇教授应邀参加本次研讨会并在第三单元做主题发言。
研讨会第一单元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重庆大学法学院陈德敏教授主持。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副院长、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教授竺效,首先代表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第五编研究小组就生态环境责任编的编纂进展和主要疑难问题进行了介绍。之后,西南政法大学生态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徐以祥教授、苏州大学王健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朱谦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金自宁研究员依次就生态环境行政责任部分编纂的问题、解决对策发表了观点。研讨会第二单元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高利红教授主持。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首席科学家於方研究员,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于文轩教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宝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陈伟教授,先后就生态环境责任编中生态环境民事责任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如何与民法典衔接提出了对策建议。研讨会第三单元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法学院汪劲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肖建国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刑事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焦艳鹏教授和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副院长吴勇教授分别就生态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和生态环境刑事责任的编纂方案及相关理论问题发表了见解。
在发言中,吴勇教授就生态环境纠纷解决机制专章编纂的基本思路、逻辑结构进行了介绍,认为该章编纂要贯彻生态环境法典编纂意旨,吸收国外相关立法经验,总结环境司法改革探索经验,并争取在相关理论研究的基础上有一定的创新,体现出科学性、合理性和开放性。生态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应定位于多元化、专门化,包括诉讼机制和非诉机制。下一步的编纂工作要在研究解决环境纠纷行政处理的法律定位、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相关环境诉讼的衔接、环境诉讼的专门性证据规定、环境裁判执行的特殊性以及法院、检察院的环境司法机制等问题的基础上进行。
各单元研讨结束后,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负责人吕忠梅教授进行了总结发言。吕忠梅教授首先代表会议主办方对会议承办方,以及线下和线上与会专家表示了感谢。随后,吕忠梅教授肯定了本次研讨会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吕忠梅教授进一步指出,本次会议反映了生态环境责任编在编纂中还存在一些有待继续深入论证并加以解决的疑难问题。例如,如何对各分编中的生态环境行政法律责任进行公因式提取、生态环境侵权的私益救济及生态环境损害的公益救济如何与《民法典》进行更好的衔接、生态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的构建如何反映和巩固司法实践的有益探索与经验等。吕忠梅教授强调,生态环境责任编的编纂一定要回应我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司法实践中的现实问题。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希望课题组成员能够继续努力,学界同仁能够积极参与,共同推动我国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事业取得成功。最后,吕忠梅教授宣布本次研讨会圆满结束。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部分领导、环境法典编纂研究课题组主要成员、特邀法学专家以及相关行业专家50余人参加了本次研讨会。除了在主会场、分会场多地线下参会外,本次研讨会还全程通过北大法宝学堂等平台进行了会议直播,8000余人次线上参会或观看了会议直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