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22日,湘潭大学法学学部明珠读书会第二期于法学楼东附一楼会议室举行。本次读书会围绕美国布赖恩·比克斯教授的著作《法理学:理论与语境》展开热烈讨论。读书会分为主讲人汇报、评议人评议和自由讨论三个环节,由陈红梅教授主持,李仕春教授、李蓉教授、胡宇清教授、李锦副教授、王译副教授、彭霞老师、闫惠老师,以及来自法学学部三十余名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参加了读书会。
读书会伊始,主持人陈红梅教授简要介绍了本次共读书目《法理学:理论与语境》。随后李仕春教授向大家介绍了学部新策划的一系列学术活动,鼓励同学们立足学部平台优势积极参与,从而助推湘大法科浓厚的学术氛围,提高湘大法科的学术影响力。之后进入汇报环节,王圣坤同学以殷商人祭作为引入,探讨法与非法;李威锴同学从著作框架出发,深入剖析比克斯的法哲学方法论,参与读书会的老师和其他同学对二位汇报人的发言展开了热烈的讨论,讨论中不断引出新的观点,将读书会推上一个新的高度。
(一)殷商的人祭行为与法
王圣坤同学以“殷商的人祭行为”为切入点,探讨法理学的理论与流派。商代的人祭行为系法与非法,对于这个问题,汇报人分为了实证法学视角和自然法学视角两部分。从实证法学视角来看,对于法律是什么这个问题,往往会谈到命令说,即主权者的命令,但这个学说存在缺陷,因此哈特主张将法律是什么转化成三个问题,即:1.法律与匪徒的命令的关系,2.法律体系的最低限度,3.规则是什么以及何种程度的法律是规则,汇报人围绕这三个问题去剖析人祭行为,并得出从实证法学视角来看,人祭不属于法的结论。从自然法学视角来看,汇报人先对自然法是什么进行讨论,西塞罗认为是普遍适用的,类似于客观规律。汇报人总结,从历史发展来看,人类从茹毛饮血进入文明,先后经历了物本主义-神本主义-人本主义,而古巴比伦、古埃及、古印度都无一例外地跨入神本主义,实施人祭行为来践行他们的宗教信仰,证明人祭是符合发展规律的,从而得出从自然法学视角来看,人祭是法的结论。
(二)语境研究与“对冲”分析——比克斯《法理学》的研究方法论
李威锴同学的汇报分成三个部分,分别是基本内容概述、比克斯的法哲学方法论以及补充与思考。在第一部分,汇报人为我们介绍了文章的整体框架,包括法律理论-问题与可能性、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法律性质的各种理论、主题与原理、法律理论的现代视角四个板块。在第二部分,汇报人总结出语境研究、对冲分析两个法学理论研究方法。语境分析,核心是识别出法学观点出现的语境,从而更好地理解为何此类观点具有说服力。比如哈特的“内在观点”,是基于构建社会一般理论的语境产生的。人不仅被动接受法的强制,还存在主动对法内在的认可。因此,哈特认为奥斯丁“法律是主权者命令”的观点,不能够匹配法律的规范性主张和法律功能的主张。比如菲尼斯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法律的观点,基于一种“伦理世界”的语境产生。在这样的语境中,法律理论是宏大的伦理理论的一个构成部分,因此法律被视为在追求“善”的这一原动力驱使下解决伦理问题的一种重要方式。而法经济学试图为判决提供一个基于共识的标准,即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欲求得到满足,且欲求能够经常被满足,这种观点系基于社会缺乏对道德统一认知的语境下产生。在这一语境下,基于数学分析的法经济学标准便产生了,如最大化效用、帕累托最优、卡尔多希克斯标准等法经济学理论。在最后部分,汇报人针对现代中国法理学的语境以及相互冲突的观点之间如何选择提出了自己的思考。
屠飞翔同学,从历史角度分析了周朝之后没有人祭行为的原因,接着针对实证法学和自然法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与思考。杨玺炜同学对汇报形式及内容进行了点评,并进一步着重分析了哈特的法学理论。
之后由老师进行评议,首先李蓉教授强调了本次读书会的重要性,提出学术研究与思考应为研究生阶段的核心。同时提到某一领域的法学问题在长期研究过程中很容易进入瓶颈,而深厚的基础理论功底以及多背景的学科知识可能会帮助我们找到一条研究新路。
胡宇清教授,首先从公平正义角度谈论了法律的性质,并且采取跨学科的方式,从心理学角度对法律问题进行解构,将正义分为实体正义、程序正义、人际正义,提出公平正义无法作出完全理性的解释,在心理学理论中感受大于道理,同样在法学研究中感受与理性均不可或缺;随后结合热点案件初中生杀人案进行探讨,该案件处于侦查阶段尚未盖棺定论,但无数理性的专家学者仍为其发声,恰恰证明公平正义永远有感性一面;最后还指出法经济学理论在本土发展的有限性,鼓励大家继续在该领域进行钻研。
李锦副教授则针对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的交锋与主流观点的转变,以及古代自然法与现代自然法的转变与兴起进行了阐述;同时对中国自主的法学话语体系的建构进行了探讨与展望,提出中国晚近以来的学术研究具有西学东渐的特征,未来可以深挖传统优秀法律文化,加强国际平台对接交流,从而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法学话语体系。
王译副教授先针对汇报人提出的对冲分析进行探讨,指出针对公正与效率,用矛盾的冲突与平衡更符合法学语境;随后用功利主义的观点分析了当代法律治理的现状与面临的问题,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最后针对效率的虚无主义进行讨论,提醒大家重视法律价值的选择。
彭霞老师提出,针对不同理论不应只看到片面的矛盾以及双方的批判,同时应注重彼此的吸收、融合与转化,如此方能全面理解不同法学流派观点以及成为当时主流的原因与基础。
闫惠老师则着重讨论了语境分析这一方法论,并对各种权利理论的语境分析的适用进行了阐释,同时强调同学们进行学术研究也要注重讨论语境,注重与学术界的交流与对话。
最后由陈红梅教授进行总结评议,提出在西方法学派的争鸣中,自然法学派与实证法学派的分歧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恶法亦法非法的问题,双方随着发展一直在吸收对方的合理内涵从而进行理论完善;随后指出本书中只是对各法学流派理论进行片面展示,进一步阅读相关书目便会发现,理论之间矛盾与融通并存;最后提出中国本土法理学的理论体系大厦并未建构完成,仍需各位老师、同学积极研究不断完善。
在自由讨论环节,大家观点激烈碰撞,在座同学均表示受益匪浅。参会同学提出,不管是本土抑或是西方,法理学的研究领域似乎出现了干涸境况,而转向与其他学科对话进行交叉研究,面对这一难题如何纾解?针对这一问题,大家各抒己见,提出了“在德国,法学研究的核心就是法教义学,而英美法学宰制了法学研究的话语权,这可能是导致交叉研究盛行的一个原因”等观点,对此问题进行回应。 随后参会同学还针对相互冲突的观点如何协调的问题进行探讨,讨论过程中提到《法律的现代性剧场:哈特与富勒论战》一书中的观点,提出可以关注共同问题,注重不同理论的融合。同时针对汇报人的人祭命令是否为法的主题,在讨论环节产生了一条新的思路,即亦可以采用语境分析的方法对该问题进行探讨,从而将该问题推向深入。最后在一片掌声中,本期读书会取得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