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六次会员大会暨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3年年会在云南昆明隆重举行。会议由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昆明理工大学共同主办,昆明理工大学法学院承办。会议以“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与中国环境法治发展”为主题。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中国法学会等国家机关领导同志,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法学会等部门嘉宾,以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员和来自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界的专家学者及实务部门人士、硕博士生,共五百多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六次会员大会经过选举,产生了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第六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选举产生了第六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秘书长、副会长和会长,通过了中国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学术委员会委员、顾问委员、名誉委员、秘书处成员名单。吕忠梅当选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六届理事会会长。我院吴勇教授、肖爱教授和刘海鸥教授当选为常务理事和理事。
在研讨会阶段,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作了题为“中国特色环境法学自主知识体系构建”的主旨发言,特别强调要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态文明法治理论指引下,构建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哲学体系,构建中国特色的环境法基础研究方法论,同时以“中国表达”为目标建构环境法话语体系。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原庭长刘竹梅作了题为“环境资源审判发展与展望——兼谈环境法典立法”主旨发言,回顾和展望中国特色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发展,提出环境司法实践对环境法典立法的现实需要和期待。
在分议题讨论环节,参会人员围绕“学习贯彻《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新时代环境资源法治基础理论”“中国环境 (生态环境)法典编纂”“生态环境法律实施”“统筹推进国内法治与涉外法治”等五个分议题进行了共计12个单元的专题讨论。
我院三位教授深度参与了有关研讨,与学者们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交流,也向与会专家学者推介了湘大法科建设四十周年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