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下午,《调解员调解能力评价标准》发布会暨调解实务研讨会在上海、成都、北京、南通四地线下会场并腾讯会议线上同步举行。本次研讨会由中国企业文化促进会调解促进会、上海仲裁委员会、成都仲裁委员会、南通企业文化促进会主办,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研究院、湘潭大学、成都市高新区法学会、律新社协办。
廖永安教授作为《调解员调解能力评价标准》团体标准的起草专家,全程参与了该标准的制定,并对标准的起草与完善提出了诸多专业意见。研讨会上,廖永安教授在线作了《把调解挺在前面的时代价值与理念更新》的主题发言。他首先从国际、国内背景及“诉讼中心主义”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缺陷出发,体系化地介绍了调解是应对大变局时代下风险挑战的最佳方式;然后,从调解与诉讼的思维差异、法官的裁判思维、律师转变思维方式的紧迫性、高校法学教育理念等四个方面说明了“把调解挺在前面”思维对新时代法律人的重要意义;最后,从坚持大众化和职业化、调解观念的普及两个方面阐明了如何让 “调解人思维”广泛在人民群众得以运用。
自由讨论环节,廖永安教授围绕《调解员调解能力培养与提升的重点与难点》同与会专家进行了深入交流,引起了与会专家的热烈讨论。此外,廖永安教授还介绍了湘潭大学开展调解理论研究的丰硕成果和调解人才培养的改革探索,受到与会专家的高度赞扬。
据悉,《调解员调解能力评价标准》团体标准已于2023年5月17日发布。该标准立足调解实践,兼顾前瞻性与稳定性,凸显能力标准的引领作用,将对加强调解员队伍建设发挥重要作用。该标准在总结各类纠纷的调解案例及相关知识的基础上,参考了国内外相关评价标准及政策,主要内容包括:调解员应当了解、掌握运用的知识、技能;应当遵循的职业道德;能力评级培训及案例要求;应当参与的后续教育;以及调解能力的培训测评机构及风险防控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