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24日至28日,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全省贯彻二十大会议精神公益诉讼检察研讨班”在广东省检察官培训学院举行。应广东省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的邀请,湘潭大学公益诉讼检察理论研究中心研究员、我院经济法环境法学科组教授、博士生导师肖峰,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为研讨班学员作《国财国土领域公益诉讼重难点问题》专题讲座,全省公益诉讼业务条线共120余名同志参加了培训课程。
肖峰教授以公益诉讼立法的发展过程为切入点,讲解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产生和发展背景,以及当前面临的制度空心化问题,并以最高检工作报告中的数据和国财国土领域的办案实践情况为素材,提出了国财国土领域当前面临的财产类型多样、监督对象复杂等现实问题。
随后,肖峰教授针对《民法典》物权编中国有财产的规定,结合《预算法》中特定国有财产与相关国家机关预决算法定职责的规定,区分了一般性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等不同类型财产的收支要求,详细分析了各类税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自然资源转让收入等国有财产的制度逻辑,从政府会计的角度,理清了国财国土领域中机关职责与财产权益的关联关系。同时,立足于检察机关开展法律监督的工作立场,分析了作为监督对象的行政履职行为在立法和实践上出现的难题。针对这些难题的产生和具体体现,肖峰教授从财产客体多样、数据和底账册的部门归属、多部门职权交叉、个案中多重公私权益并存、部门履职过错情形中兼顾行政相对人信赖利益、刑事案件中延伸保护国财国土权益等六个方面,讲解了检察公益诉讼办案中面临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结合立法中对相关问题的规定内容,运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典型案例,各地公益诉讼实践中出现的重要判例,以及涉及国财国土的相关事例,全面总结了办案难点出现的制度原因和实践困境。最后,肖峰教授结合自身理解,就构建公益诉讼监督模型、打通公用数据渠道等方面,提出了公益诉讼工作提质增效的建议。
授课内容完成后,肖峰教授还与学员们进行了互动,就各地区办案中出现的无证取水、税务稽查漏洞的监督、养老金错发、公房闲置等现象的公益诉讼监督方法,回答了学员们的提问。在近三个小时的课程中,肖峰教授大量运用案例事例,针对公益诉讼立法区别于传统诉讼的特殊问题,充分展示了对国财国土公益诉讼的精到研究,既有深入的理论阐释,也有生动的实践分析,得到全体学员一致好评。
近年来,公益诉讼理论研究和实务工作成为法治建设的热点,湘潭大学于2019年专门成立“检察公益诉讼理论研究中心”,并被确定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基地,与各地各级检察机关开展紧密的检校合作,是本中心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心成员将继续加大研究力度、拓展合作渠道,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更多更高质量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