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李伟民教授做客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实务论坛”
来源: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     发布日期:2021-05-25     查看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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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22日上午,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主任、武汉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李伟民应邀前来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讲学,以“《民法典》与律师实务——合同的效力判断” 为题为全院师生做实务讲座。讲座由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连光阳副教授主持,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院长欧爱民教授、北京市伟博律师事务所律师唐一力博士、湖南大湘律师事务所陈顺祥律师以及我院部分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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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伟民教授首先以北京爱情故事版权纠纷案、女博士后离婚落户赔偿协议案、浙江金华张某打赏女主播案等一系列真实案例为切入点,引发了同学们对合同效力判断问题的思考。随后,李伟民教授分别从《民法典》颁布及重大意义、《民法典》生效对律师实务的影响、合同效力判断的基本指南、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合同的无效、合同的可撤销、合同的效力待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详细论述了合同效力判断过程中的具体问题与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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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分析《民法典》生效对律师实务的影响时,李伟民教授重点论述了《民法典》颁布后的法律适用选择问题,他提出了民法中溯及力的三大认定原则,一是优先保护权利人原则、二是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三是促进社会发展原则。随后,李伟民教授根据民法典的立法精神,结合具体案例讲授了合同效力判断的四项基本指南,即一是鼓励交易,要尽可能认定合同有效;二是在法律规范层面,只有当合同违背了法律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时,才能认定合同无效;三是在内容层面,只有当合同明显侵害了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时,才能认定合同无效;四是在认定合同效力时,应当注意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最后,李伟民教授系统地讲授了合同成立、无效、可撤销等情形,具体论述了“空白合同”“客运合同”“未成年人买卖合同”等合同的效力问题。

连光阳副教授对李伟民教授的讲座内容进行了总结,认为李伟民教授从实务的视角解读合同效力判断问题,对培养法学学子的法律思维极具启发意义。在交流环节中,欧爱民院长就学生提出的“民法溯及力”及“公共利益”等问题与李伟民教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最后,讲座在全体参与人员的热烈掌声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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