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金名片。党的二十大报告专门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作出了具体部署。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批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根据中央有关部门的统一要求,中国法学会近日成立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课题组。3月15日,中国法学会课题组李仕春一行来湘开展为期两天的实地调研。16月下午,在湖南省委政法委、湖南省法学会的协调和组织下,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调研座谈会在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成功举行。来自中国法学会、湖南省政法委、湖南省法学会、湘潭市法学会、长沙市法学会、常德市法学会、浏阳法院、浏阳市大瑶镇人大等实务部门的有关负责同志和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湘潭大学等高校的专家学者60余人参加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欧爱民院长主持。中国法学会研究部二级巡视员李仕春教授首先对本次调研的背景做了介绍,希望大家就各地各单位在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创新和理论探索中形成的好做法、好经验和新理念进行分享,并提出意见建议。与会专家主要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总体思路和原则、具体实践、机制保障等问题发表意见,诸多建议具有强烈的问题导向和创新性。
本次座谈会是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是“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探索“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的有益尝试。会议气氛热烈,持续了3个小时,与会专家表示收益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