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17-18日,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共同主办的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2年会暨2022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线上)顺利举行。来自全国人大法工委、最高人民法院、生态环境部、中国法学会等国家机关领导同志,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界专家学者、实务部门知名人士,以及来自全国各地高校环境法学专业的硕博研究生,300余人齐聚云端。本次年会通过平台对外直播,累计约3.5万人次观看。我院吴勇教授、博士生刘娉、硕士生曹辰等应邀参会。
会议主题为“环境法的体系化以及环境法典编纂”。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会长吕忠梅,生态环境部法规与标准司司长别涛,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刘竹梅,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李挚萍,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民商经济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院长、教授陈晓景先后作了主旨报告。
年会围绕“环境法典编纂基础理论研究”“环境法典的模式选择与体系建构研究”“法典化的历史溯源和经验比较研究”“《生态环境法典专家建议稿》相关问题研究”4个议题展开学术交流研讨,60位学界、实务界专家学者围绕各自议题分享成果、交流观点。
其中,12月18日上午,我院吴勇教授在研讨会的第一分会场作题为《法典化背景下环境公益诉讼立法进路探究》的学术报告。首先,报告从“环境公益诉讼立法动因与核心问题”的角度阐释了传统诉讼规则难以契合环境公益诉讼特殊性、难以适应不同性质环境公益诉讼规则间的牵连性、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环境公益诉讼司法实践需求,与难以满足生态文明建设与环境司法专门化需求。其次,报告从“环境公益诉讼立法模式与选择”的角度阐明了环境公益诉讼载明于环境法典模式在我国具有可期待性。最后,报告在法典化背景下提出了“一体两翼”的环境公益诉讼立法路线:1、以环境法典为体;2、以传统诉讼法与环境实体法为翼;3、以相关司法解释为补充。
同日上午,我院博士生刘娉在研讨会的第四分会场以《环境法典中生态环境纠纷解决的逻辑框架与困境纾解》为题进行学术汇报:首先,要明晰生态环境纠纷解决与传统纠纷解决的关系,确立生态环境纠纷解决机制的逻辑框架;其次,坚持环境诉讼专门化发展的同时要以环境责任的认定和划分为核心,进一步协调不同环境诉讼之间的关系;最后,基于环境法典中生态环境纠纷解决机制面临的实践性难题,不仅要完善不同种类环境诉讼,并使其有效衔接,还要合理取舍生态环境纠纷在私法与公法责任上的配置,确保生态环境纠纷解决机制在法典化编纂中的内容完整性和法典规则的可操作性,凸显生态文明视域下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理性。
此外,刘娉同学在本次会议中提交的论文荣获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2022年会暨2022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优秀奖。(图文/刘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