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7日,“双碳背景下生态环境法治的创新发展”学术研讨会暨第二届湘鄂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联合年会在湖南省长沙市成功举办。本次会议由湖南、湖北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主办。来自全国人大监察与司法委员会、武汉大学、湖南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湘潭大学、广东财经大学等高校师生,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湖北瑞通天元律师事务所等实务单位专家,以及《环境保护》《理论月刊》两家杂志社的编辑老师们,通过现场和在线的方式参加了此次会议。我院吴勇教授、刘海鸥教授、肖爱教授、肖峰副教授应邀参会,研究生刘娉、张燕、王丽敏、陈千惠在年会论文征稿中获奖。
我院吴勇教授应邀在会议“主题发言”环节作出题为《环境司法专门化的法典回应》的学术报告,从环境司法专门化实践中存在的基本问题、环境司法专门化法典编纂的基本框架、环境司法专门化规则的基本考量三个方面介绍了环境司法专门化在法典中的回应。
我院刘海鸥教授应邀在“学术交流”环节作为与谈人,针对环境法相关的问题进行主题发言。
我院肖爱教授应邀在学术研讨的第一环节——“双碳”法治理论与实践中作《双碳法治的困境与路径》的学术发言,分析双碳背景下法治建设面临的困境与完善路径。
我院肖峰副教授在“学术研讨”第二环节——生态文明法治问题中作《论民事合同绿色功能实现的体系解释方法》的学术分享。
我院四位老师在此次年会中的精彩发言,皆得到了与会专家学者们的一致认可与好评,充分彰显6165cc金沙总站检测中心的环境法特色!
此外,我院环境法专业博士生刘娉撰写的《流域生态环境协同治理法律机制的完善——以实现“双碳”目标为背景》、硕士生王丽敏撰写的《公平原则视角下我国碳税征收法律制度的构架——以域外实践经验为参照》和张燕撰写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之诉与环境行政执法衔接的优化》以及陈千惠撰写的《“碳达峰、碳中和”背景下环境责任保险发展路径选择》,在本次会议的论文征稿中获得佳绩。(图文/刘娉)